1. 首先,加拿大移民和难民法对工作的定义:
- 劳动者通过参与此项活动从中获得了报酬或佣金,或
- 对本地劳动力市场产生直接竞争影响(例如:商业竞争,是否存在对本地加拿大籍、永居居民就业产生影响等因素)
除非获得合法授权,在加拿大境内的临时访客不可以随意开展任何形式的学习或工作。
2. 在加拿大合法开展工作的途径:
类别一:工作许可豁免(Work Permit Exemption)
- 特定职业:外交官、军队、媒体记者、运动员、神职人员、法官,特定条件的商务访客等特殊职业才可豁免(绝大部分中国申请人不适用)
- 全职学习的留学生:在就读加拿大认可的高等院校期间可豁免工签开展工作,同时满足具体学签条件(学习期间每周20小时,规定假期可全职工作)
类别二:临时外籍劳工项目(Temporary Foreign Worker Program|LMIA-based WP)
- 若加拿大雇主有计划雇佣外籍劳工,需要获得由加拿大就业与社会发展部门ESDC的获批文件,即LMIA (Labo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积极或中立的LMIA意味着雇佣外籍劳工这项举措不会对加拿大本地劳动市场带来消极影响。是雇主必须申请的文件。
- 在成功获得积极或中立的LMIA后并不等于工签的获批。申请人需要向IRCC提交工签申请,LMIA是该类别工签申请中的必要文件之一。
类别三:国际人才流动项目(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LMIA-exempted WP)
- 与TFWP相比,IMP项目则不要求雇主获得LMIA。
- 此类别的工签侧重加拿大社会、文化、经济利益上的贡献,出于人道主义和宗教方面的考虑以及由移民局部长的特殊指定。
- 申请人需要满足特定项目条件,中国申请人常见的申请包括:
- 开放工签:Co-op工签、毕业工签PGWP、配偶开放工签SOWP、桥梁工签BOWP等
- 职业/或雇主限定:保姆护工移民工签、短期访问学者工签、省提名工签、跨国公司高管派遣工签ICT、企业主工签等